【摘要】民族地區存在一定的產業集群,它的產業集群有著自已獨有的特點,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如何引導現實中的集群往理想狀態的集群發展、靠近,弄清如何才能讓政府有激勵去做、需要怎樣的匹配條件去發展產業集群。文章對此作了一些剖析與探索。
【關鍵詞】民族地區;產業集群;誤區分析
對于民族地區集群發展的研究,當前大多只是停留在發展集群對民族地區具有必要性這一認識層面,而對如何促進其產生、成長和發展卻難以展開深入的研究,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民族地區產業集群的問題一是在于企業的雷同性很強,差異性很弱;二是在于企業的一體化程度高,而專業化低;三是外部環境較差。
一、民族地區產業集群政策的誤區分析
(一)“企業聚集”等于“產業集群”
在民族地區縣域工業園區,地方政府本來想培育產業集群,但由于招商引資的需要,結果將毫無關聯的企業放在工業園內,只完成了“企業聚集” 揮惺迪制笠導 海 縵 很大。在民族地區,招商引資的風頭很盛,但缺乏企業甄別機制,因此工業園的績效很差。而政府發展經濟的目標與手段就是多招商,能招到什麼都行,還沒有產業的集群化發展與鏈式招商的理念。這些地方的工業園區,是企業“趕集”,而不是企業“排隊”。另外,多數地方的“圈地”而虛報投資額、不上項目,一是為了騙出口退稅,二是今後的土地尋租,而地方領導知道,睜一眼閉一只眼,私利和公利都有。產業集群這個“真經”被有些地方領導“念歪了”。有的地方急不可耐地開闢工業園區,把毫無相連的企業一起趕到“圈”里去。可這只能解決企業在空間布局上集中,卻不能解決產業關聯上的離散狀態;有的地方由集中辦企業轉向集中做產業,但企業聚集卻難以實現產業集群,“道不同,不相為謀”,“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不合群的,相鄰為壑;有的地方只關注產業本身,不重視為企業與產業發展提供基礎設施條件、中介服務體系、法律法規及政策服務、金融配套、人才支持等軟硬件服務;有的地方甚至不顧當地的區位條件、資源狀況、技術水平、人文環境,硬搞產業“成龍配套”,又出現“大而全”、“小而全”,這將後患無窮!民族地區的政府想到實現跨越式發展,可能要好好學習集群理論與方法並努力實踐之。
(二)忽視本地企業的發展
產業集群理論的精髓是依靠內力發展區域經濟,而開發區的理念是依賴外部力量。其實民族地區的根本問題是如何培養本地力量(造血)的問題,關鍵是本地企業的發展,而且是不能靠一夜致富的。當然,民族地區如何開放,利用外部力量也是重要的。我認為地方政府的行為可能受當地市場經濟發展程度的影響。在我國,地方政府的行為受上級政府和基層企業及居民的壓力影響,主要是上級政府的滿意度的影響。在這樣的條件下,上級政府的滿意度又來自于地方經濟發展的狀況。在發達地區,由于企業很多,地方政府能從企業經營中獲取的收益(包括制度收益)較大,所以有為企業發展提供種種服務的激勵,只要企業發展好了,地方政府的業績也就有保障,上級也就滿意了。而民族地區由于企業少,政府再怎麼重視也很難有較大的業績,為了獲取上級政府的滿意,就只好從外部擴張來增加經濟業績,所以就會放棄對本地企業提供服務的行為選擇,轉而試圖通過招商等經濟擴張行為來擴大經濟總量,取得上級政府的歡悅。在民族地區,許多政策都是針對外地企業,外資的,而本地企業的發展很難受到政府的重視,這是我們的制度有問題,主要是地方政府政績評價制度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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