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原的城市絕大多數處在海拔較高(一般在2500—3500米、部分在3500—4500米)、氣候惡劣、溫差較大的地理位置,城市大部分建築是毗鄰結構,主要以土、木、石結構相結合,重點以木結構為主。改革開放以來,高原城市經濟發展有不同程度地進步,社會物質財富相對集中,用火用電量增加,導致火災因素增多,火災發生概率上升。高原城市的消防基礎設施嚴重滯後,公民的消防意識不強並逐漸突出,消防設施、消防裝備、消防隊伍建設長期徘徊不前,維持低層次運行。隨著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不斷發展,高原城市的消防設施、消防裝備、消防隊伍建設更面臨新的嚴峻考驗。近幾年全國群死群傷的特大惡性火災事故,充分證明城市人民政府如不引起足夠的高度重視,將成為制約高原城市經濟發展和影響人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深刻反思,“消防”已是一個全社會關注的話題,也是全社會共同關注的焦點問題,迫切需要在思想上、行動上建立一種全新實際的消防監督體制,采取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措施,切實加強和改進高原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現狀以促進消防工作和經濟 ㄉ璧乃忱 埂
關鍵詞︰高原 城市 消防
一、高原城市消防工作現狀
1、高原城市由于受氣候、環境、財政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大多數城市目前都沒有公安消防中隊和專職消防隊伍以及能夠進行撲救火災的有效車輛,城市內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義務消防隊伍也不完善甚至沒有,大多數城市人民政府都未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訊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落實到城市消防規劃編制和納入到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之中(少數城市消防管網基本處于空白,市政消火栓也基本上等于零,更沒有修建符合規範的消防水池,在火災撲救時天然水源的利用也不充分,沒有有效的取水碼頭),使城市消防規劃得不到同步發展,城市抗御火災的能力得不到提高。雖然高原的城市都基本成立有公安消防大隊和設有一部“119”火警電話(更談不上實現了一、二、三級無線網),但由于人員的缺乏及沒有下屬的現役消防中隊和專職消防隊,幾乎沒有發揮應有的實戰作用,就連撲救初期火災最起碼的消防器材,很多單位和私營業主都不具備,以至火災來臨時措手不及,致使火災的損失額增大,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和巨額的財產損失。
2、高原城市建築行業不夠規範化是火災隱患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長期以來,由于條件、環境、地理因素的制約,加之思想觀念上模糊等原因,各相關部門對建築行業的管理也比較松懈,放之任之,各單位對公安部發布的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不夠、不到位。從而造成了許多內在的、無法根除的火災隱患,所以規範建築行業是目前預防火災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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